******有限公司受******有限公司委托,就选聘货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,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,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。
1.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
1.1项目名称:选聘货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
1.2项目编号:HYCG2024-014
1.3资金来源:企业自筹
1.4采购预算:20万元(含税最高限价)
1.5项目概况:******有限公司为强化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、有效抵御经营风险,现进行常年法律顾问采购。
1.6服务期限:1+1+1模式,每个服务期一年,每个服务期限到期前15日内,甲、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,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,依次类推,本合同最多可自动顺延两次。
1.7服务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1.8服务质量:满足采购人需求。
2.供应商资格要求
2.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.2供应******事务所执业许可证(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)。
2.3供应商拟派人员应具有律师执业证,其中主办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(律师执业证发证之日起五年以上)。
2.4 2021年1月1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)至少具有一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。
2.5 供应商及拟派本项目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,无司法行政部门的惩诫记录(提供承诺书)。
2.6 供应商被“信用中国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(包括供应商、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)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,不得参加本项目(以开评标现场采购人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******)查询结果为准)。
2.7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(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),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(以开评标现场采购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(******)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为准)。
2.8 ******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。
2.9 供应商************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,不得参加本项目。
2.10 供应商******有限公司(含所属企业)存在以下关系的,不得参加采购活动(提供承诺书******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供应商股东的(上市公司除外);******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(组织委派的除外)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。
2.11 供应商之间报名/下载采购文件IP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,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,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,相关费用不予退还。
2.1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,成交后不得分包、转包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。
注:供应商业绩仅可使用本所业绩,分所、总所及其他地区律所业绩不得混用。
3.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
3.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,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17:00(北京时******集团“招标采购系统”上传登记资料进行投标登记。
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,注册流程及登记流程详见******/中帮助中心。
登记资料包括:采购文件费支付凭证,上传至系统“支付凭证”端口。
3.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(¥500.00),售后不退,采购文件费缴纳账户如下:
账户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
账 号:************
3.3投标登记完成后,供应商通知采购代理联系人对投标登记资料进行审核,通过审核后,供******集团“招标采购系统”下载电子采购文件。
3.4采购文件以下载的电子采购文件为准,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,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,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。
4.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
4.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:2024年5月13日9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4.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: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************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4楼433开标室。
4.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5.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
6.本次采购联系事项
采购人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二路与货运路交叉口
联系人:郝女士
电 话:0371-58516584
采购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
联系人:王先生
电话:******
电子邮箱:******
7. 监督与投诉
监督************有限公司
监督电话:0371-58515370
监督单位:******有限公司
监督电话:0371-58519572